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时 2、会议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1 月 7 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孙鲲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张本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李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邢路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罗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葛江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吴贤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王全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于善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1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1月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海霞 史宇 联系电话:0535-4660587 传 真:0535-4660587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邮编:264114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样本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0 月 29 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致: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同意票数 1 孙鲲鹏 2 张本杰 3 李 波 4 李海霞 5 邢路坤 6 罗 田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同意票数 1 葛江河 2 吴贤国 3 王全宁 议案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候选人姓名 同意票数 1 于善晓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