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财会【2012】2 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的要求,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 2013 年 12月 31 日前转制为合伙制或特殊普通合伙制。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有关业务部及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及签字会计师王丽敏和刘学伟,均整体参与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转制。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晖担任转制后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取得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70100300033688,并于 2013年 5 月 16 日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换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不再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对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为确保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因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有关业务部及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及签字会计师王丽敏和刘学伟,均整体参与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转制。为确保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不再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该独立意见披露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