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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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4-1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的要求,对丽鹏股份出具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程序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现场走访公司的经营场所,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二、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丽鹏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丽鹏股份《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张 磊  张育庆  201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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