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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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1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出具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为保证日常业务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和实际运营管理经验,建立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公司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产品销售、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和各个具体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财务管理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在公司治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在财务管理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较为明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成本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应付账款管理办法》、《期间费用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这些财务会计制度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错弊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公司及时、准确、完整提供高质量财务报告奠定了基础。 (三)控制程序 1、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授权范围内采用公司各单位、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事项,按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总裁、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2、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 3、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出具独立的审计意见;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4、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公司内外部信息的采集,用于管理当局的决策依据。公司推行信息管理系统,以规范数据信息传递,确保数据安全。 (四)外部影响 相关管理监督机构的监督、审查以及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等,制约着公司经营发展。公司能适时地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提高控制意识,强化和改进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 二、主要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各层次权利和决策机构,均能够按照各项治理制度规范运作。 (二)销售业务管理控制 公司销售部门通过广泛的市场调查,收集了解掌握相关的市场信息、销售价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引导公司研发方向、指导日常生产运营,并且对销售相关的信用管理、定价原则、收款方式以及业务审核授权等相关内容作了规定。本年度,产品销售与货款回收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实施能被有效的执行。 (三)采购业务管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稳定的供应商供货渠道。公司对需要采购的原材料分门别类,广泛地收集、筛选供应商资料,对其经济实力、质量管理能力、交付能力和供货价格进行评审,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供应方能满足与保障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日常采购和付款由专门授权的采购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付款流程及操作指南,按照不同的授权范围,经过必要的审核流程来操作和执行。 (四)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控制 公司按照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严格审核和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支出,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建立健全预算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强化成本费用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和考核,综合反映经营成果,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不断挖掘内部潜力、节约开支、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募集资金管理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得以贯彻实施。 (六)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制度》中规定了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2012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投资审查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事宜及格式,详细编制披露报告,将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做好信息披露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指导并督促下属子公司建立和完善了配合母公司搞好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做好了信息披露管理及保密工作。 公司通过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意识,依法经营;通过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完善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有效地控制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计。对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核实,以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效果。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公司内控体系比较健全,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内部控制体系还应不断完善,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继续加强对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控制。2013年公司将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结合实际和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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