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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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1-1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28 号文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公司”)已于近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20,738,461 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599,99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2,799,934.54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2)汇所验字第7-011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丽鹏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技术改造项目 12,000 2 瓶盖厂新增年产2亿只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建设项目 7,280 3 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  6,000  合计  25,28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丽鹏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近日获丽鹏股份通知,丽鹏股份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事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丽鹏股份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保荐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2年3月21日获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2012年10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28号)核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在尽职推荐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本保荐机构已关注并现场察看了项目的投建情况。 经核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各项目实际投入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计划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毫州丽鹏制盖有限 毫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公司高档组合式防 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  120,000,000.00 12,850,088.74伪瓶盖技术制造项 盖技术制造项目目瓶盖厂新增年产 2 瓶盖厂新增年产 2 亿只亿只组合式防伪瓶 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  72,800,000.00 30,016,352.67盖生产线建设项目 线建设项目模具制造生产线扩 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 60,000,000.00 2,295,786.32建项目  项目 合 计  252,800,000.00 45,162,227.73 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2012)汇所综字第7-071号鉴证报告。 二、保荐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丽鹏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中的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并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鉴证,本保荐机构同意丽鹏股份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章页)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 宏  保荐代表人:张 磊 2012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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