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3:3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11 月 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文菊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5,162,227.7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