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拟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丽鹏”)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28 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6,245,2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13元/股,发行数量为20,738,46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599,993.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800,058.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799,934.54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7-011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技术改造项目 12,000 2 瓶盖厂新增年产2亿只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建设项目 7,280 3 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 6,000 合计 25,280 上述情况已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披露,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向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12,000万元,实施“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亳州市古井镇 法定代表人:孙吉涛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加工销售,制盖模具、机械设备销售(涉 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三、增资主体财务状况及增资资金来源 亳州丽鹏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2 年 1-9 月份 总资产 3963.05 4896.71 总负债 2259.21 3278.14 净资产 1703.84 1618.57 营业收入 3427.11 2173.32 净利润 130.61 -91.13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四、增资实施方式 本次增资实施方式是以募集资金12,000万元对亳州丽鹏进行增资,将亳州丽鹏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资到3,500万元,其余10,00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五、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对亳州丽鹏增资,主要是为解决目前公司产能严重不足的供需矛盾,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加产能为突破口,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为目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股东和客户服务的全局理念,使企业稳步快速发展,力争实现企业和股东的“双赢”,使公司在新型工业的发展道路上率先迈出坚实的一步。六、备查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