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8月29日下午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对公司提交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30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8月30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30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8.83元/份调整为68.3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4.223元/股调整为33.778元/股。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0.22元/份调整为159.78元/份;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7.49元/份调整为157.05元/份。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2023年8月30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