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或“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北方华创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9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42,40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09.2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676,795.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23,113.51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0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960,52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913,170.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2,086,733.70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
字(2021)01099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892,278,252.9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879,870,574.45元,本年度使用12,407,678.54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1,920,290.65元,支出银行手续费1,100.90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26,151,211.40元,支出银行手续费21,641.68元,支付发行费用1,450,000.00元,销户转入基本户4,094.37元。以前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00,000元,已全部归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492,370.54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15,446,365.0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360,899,953.35元,本年度使用2,154,546,411.7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63,922,918.23元,支出银行手续费8,303.47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85,486,399.18元,支出银行手续费10,071.54元,支付发行费用1,787,960.53元。以前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500,000,000元,已全部归还;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200,000,000元,已归还65,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84,241,906.0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1)2019年11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63155875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专项账户为010100010300002317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91090078801900001440。
(2)2019年12月,公司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3101776174。
(3)2020年1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微电子”)、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为112201010400690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2901773616。
2020年2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专项账户为1100156000368137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63166454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专项账户为11092189271090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 | 91090078801900001440 | 活期 | 758,279.79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营业部 | 0101000103000023178 | 活期 | 182,368.1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 631558756 | 活期 | 270,798.2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 631664545 | 活期 | 72,370,912.8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 8110701012901773616 | 活期 | 39,781.1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1220101040069015 | 活期 | 36,131,948.5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朝阳公园支行 | 110921892710901 | 活期 | 410,008.04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 | 11001560003681370000 | 活期 | 4,328,273.7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 8110701013101776174 | 活期 | - |
合计 | - | - | 114,492,370.54 |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1)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专项账户为110905991910888。
(2)2021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专项账户为6336141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26021712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为1122010104007179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专项账户为11092189271050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380217130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专项账户为10276000001112751,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专项账户为
11001560004387620000。
(3)2021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专项账户为9109007880110000235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 110905991910888 | 活期 | 2,238,387.3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633614158 | 活期 | 313,589,471.55 |
中信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 8110701012602171290 | 活期 | 68,735,093.8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 11220101040071797 | 活期 | 608,012,738.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 110921892710503 | 活期 | 1,204,744.77 |
中信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 8110701013802171307 | 活期 | 168,727,174.5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 | 10276000001112751 | 活期 | 152,797,871.86 |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4387620000 | 活期 | 41,700,547.0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 | 91090078801100002358 | 活期 | 527,235,876.88 |
合计 | - | - | 1,884,241,906.0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4,867,554.45元,其中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229,857,609.18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已投入55,009,945.27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284,867,55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号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23日前置换完毕。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05,323,466.50元,其中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已投入38,878,297.90元,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已投入464,504,668.60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已投入1,940,500.00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505,323,466.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21)011090号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置换完毕。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2020 年7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21 年5月31日,已经全部归还。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2021 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0日,已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8日,已全部归还。
2022年10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补充流动资金220,000万元,已归还6,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已将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的账户注销,账户剩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共4,098.87元,扣除手续费后结余4,094.37元已转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北方华创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北方华创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方华创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北方华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北方华创2022年度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张 林 | 侯 顺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49,999.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695.4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0,772.4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76,238.02 | 176,238.02 | 1,240.77 | 167,356.16 | 94.96 | —— | -543.44 | 是 | 否 | ||
2.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 | 否 | 21,782.23 | 21,782.23 | 21,871.66 | 100.41 | 2021/12/31 | 9,771.79 | 是 | 否 |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181,758.96 | 181,758.96 | 182,449.27 | 100.38 | —— | 不适用 | 否 | ||
4.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 | 否 | 348,339.00 | 348,339.00 | 79,791.65 | 83,690.98 | 24.03 | —— | 不适用 | 否 | |
5.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 否 | 241,420.00 | 241,420.00 | 114,268.16 | 163,351.42 | 67.66 | —— | 不适用 | 否 | |
6.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 | 否 | 73,403.23 | 73,403.23 | 21,394.83 | 22,052.97 | 30.04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42,941.44 | 1,042,941.44 | 216,695.41 | 640,772.46 | —— | —— | 9,228.3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 1,042,941.44 | 1,042,941.44 | 216,695.41 | 640,772.46 | —— | —— | 9,228.3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4,867,554.45元,其中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229,857,609.18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已投入55,009,945.2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284,867,55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号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23日前置换完毕。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05,323,466.50 元,其中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已投入38,878,297.90元,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464,504,668.60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已投入1,940,5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505,323,466.5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21)011090号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1年5月31日,已全部归还。 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0日,已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8日,已全部归还。 |
2022年10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补充流动资金220,000万元,归还6,500万。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已将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的账户注销,账户剩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共4,098.87元,扣除手续费后结余4,094.37元已转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