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002371)_公司公告_北方华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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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北方华创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状况,对北方华创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

本次实际向14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27,960,52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04.0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99,999,90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913,170.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2,086,733.70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14日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18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99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和承担募投项目具体实施

工作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北方华创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情况

1、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公开披露的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 “高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05,323,466.5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5,323,466.5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至2021年10月31日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拟置换募集资金
1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3,816,310,000.003,483,390,000.0038,878,297.9038,878,297.90
2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3,135,810,000.002,414,200,000.00464,504,668.60464,504,668.60
3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800,000,000.00734,032,300.001,940,500.001,940,5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868,377,700.001,868,377,700.00--
合计9,620,497,700.008,500,000,000.00505,323,466.50505,323,466.5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11090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内部审核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北方华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1年12月10日,北方华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北方华创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北方华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北方华创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北方华创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张 林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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