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002371)_公司公告_北方华创: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时间:

北方华创: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5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八条 董事会对执委会进行审批权授权的范围为:执委会每年度有权对以下额度的交易事项做出决议,交易事项包括: (一)主业投资; (二)购买资产; (三)出售资产;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六)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七)放弃权利; (八)对外捐赠。 上述事项具体额度为: 1.对于第(一)项至第(七)项,投资总额/交易金额低于10亿元人民币(境内)、0.5亿美元(境外)的事项,由执委会审议批准;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额度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 2.对于第(八)项,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向同一受赠方累计捐赠第八条 董事会对执委会进行审批权授权的范围为:执委会每年度有权对以下额度的交易事项做出决议,交易事项包括: (一)主业投资; (二)非上市子公司股权融资; (三)购买资产; (四)出售资产;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放弃权利; (九)对外捐赠。 上述事项具体额度为: 1.对于第(一)项至第(八)项,投资总额/交易金额低于10亿元人民币(境内)、0.5亿美元(境外)的事项,由执委会审议批准;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额度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集团合并归母)净资产的20%。 2.对于第(九)项,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向同一受赠方累计捐赠价值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价值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由执委会审议批准。 3.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由执委会审议批准。 如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则仍需履行相关程序。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由执委会审议批准。 3.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由执委会审议批准。 如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则仍需履行相关程序。
2新增第九条 执委会在本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同意公司向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提名的董事在芯源微董事会上,表决同意芯源微董事会向执委会授权的相关议案。
3新增第十二条 根据经营需要,其他业务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其他表述性调整未在上表进行列示。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