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29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前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共计发生关联交易65,028.44万元。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在土地、房屋租赁,综合服务以及产品采购和销售等业务上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00,00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1.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 预计金额 | 2025年1-3月已发生金额 | 2024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土地、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3,700.00 | 0.00 | 2,528.45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2,000.00 | 288.10 | 1,152.38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水、电、暖气、物业费 | 市场价格 | 1,000.00 | 100.42 | 497.37 |
向关联人提供燃料和动力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水、电、暖气、物业费 | 市场价格 | 1,000.00 | 0.00 | 311.76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原材料/配件、设备 | 市场价格 | 30,000.00 | 704.16 | 10,231.05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配件 | 市场价格 | 260,000.00 | 29,883.06 | 50,137.13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劳务 | 市场价格 | 2,000.00 | 0.73 | 71.62 |
其他收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市场价格 | 300.00 | 121.28 | 98.67 |
合计 | - | - | 300,000.00 | 31,097.74 | 65,028.44 |
注:在上述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部调剂使用。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发生金额 | 2024年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土地、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2,528.45 | 3,000.00 | 0.15% | -15.72%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1,152.38 | 2,000.00 | 0.04% | -42.38%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水、电、暖气、物业费 | 市场价格 | 497.37 | 1,500.00 | 0.03% | -66.84% | |
向关联人提供燃料和动力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水、电、暖气、物业费 | 市场价格 | 311.76 | 1,000.00 | 0.01% | -68.82%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原材料/配件设备 | 市场价格 | 10,231.05 | 15,000.00 | 0.60% | -31.7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配件 | 市场价格 | 50,137.13 | 150,000.00 | 1.68% | -66.5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劳务 | 市场价格 | 71.62 | 500.00 | 0.00% | -85.68% | |
其他收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市场价格 | 98.67 | 0.00 | 0.00% | 100.00% | |
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公司 | 劳务 | 市场价格 | 0.00 | 100.00 | 0.00% | -100.00% | |
合计 | - | - | 65,028.44 | 173,100.00 | - | -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市场情况结合潜在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而实际发生额是基于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当期转销金额确定,由于业务需求、市场的供需动态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带有一定的变数和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关联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注册资本:313,921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劲松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北京电控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北京电控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3.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电控总资产5,366.05亿元、净资产2,570.68亿元、营业收入1,720.37亿元、净利润36.11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4.履约能力分析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关联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注册资本:1,591,492.8468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瞿纲(代)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2025年10月29日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3.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3,765亿元、净资产3,657亿元、营业收入971亿元,净利润282亿元。此数据已经审计。4.履约能力分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租入/租出资产:公司向关联企业租入、租出资产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土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2.采购/提供燃料和动力: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提供燃料和动力(水、电、暖气等),根据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定价,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当地的可比市场价格或协议定价。3.采购/销售产品: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其发生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4.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企业提供的劳务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