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获悉,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1156,发证日期为 2021年12月16日。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内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