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_公司公告_亚太药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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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于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陈尧根、钟婉珍因与多家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多起诉讼案件,累计被拍卖、变卖其持有的亚太药业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82,404,110 股,占亚太药业总股份的33.99%。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二级市场买入等方式获得亚太药业股份57,675,566股,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10.75%。目前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6、2022年1月11日,公司接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集团”)的协议转让通知,富邦集团与宁波银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拟以5.21元/股受让宁波银行持有的亚太药业股份39,000,000股,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7.27%。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5.21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03,190,000.00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太药业股份96,675,566股,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

18.02%;宁波银行不再持有亚太药业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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