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5人,代表股份76,32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2,336,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2人,代表股份3,991,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1%。
(三)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2人,代表股份3,991,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2人,代表股份3,991,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1%。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5,531,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2%;反对478,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3%;弃权3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26%;反对478,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39%;弃权3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3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5,52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7%;反对478,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8%;弃权3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98%;反对478,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39%;弃权3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6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5,506,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28%;反对499,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0%;弃权3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38%;反对499,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50%;弃权3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5,518,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79%;反对49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6%;弃权3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919%;反对49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70%;弃权3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1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447,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反对55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6%;弃权3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334%;反对55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03%;弃权3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6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565,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6%;反对42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5%;弃权3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918%;反对42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64%;弃权3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17%。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430,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38%;反对53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74%;弃权3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101%;反对53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41%;弃权3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42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46%;反对53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5%;弃权3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347%;反对53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66%;弃权3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贺秋平、戴昊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