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加至9名,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章 董事会 | 第四章 董事会 |
第一节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 第一节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就公司战略、审计、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与聘用标准、薪酬及考核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应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就公司战略、审计、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与聘用标准、薪酬及考核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应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
除以上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