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1年6月28日起担任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1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0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议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韩建涛 | 4 | 1 | 3 | 0 | 0 | 否 | 0 |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相关会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在会议表决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参与投票表决,2021年度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1年6月28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年8月26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1年12月2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对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6月28日,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公司牛磺酸、环氧乙烷生产线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通过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除此之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媒体报道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认真、勤勉、独立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风险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行了审查;参与了高管任职资格审阅,确保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在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原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利润分配、信息披露、以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等内部控制重点环节的相关监管规定的基础上,重点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交流,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持续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结合自身经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3、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审阅核查公司公告的相关内容,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出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主动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与执行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时刻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韩建涛2022年 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