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002365)_公司公告_永安药业: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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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1年10月, VITAWORKS IP, LLC和VITAWORKS, LLC作为原告在针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药业”或“公司”)牛磺酸产品客户GLANBIA NUTRITIONALS(NA), INC和PRINOVA US, LLC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向法庭提交动议要求将公司加为被告,起诉公司的牛磺酸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的9745258号(“第258号专利”)、9815778号(“第778号专利”)、9926265号(“第265号专利”)、10040755号(“第755号专利”)、10961183号(“第183号专利”),专利主要涉及牛磺酸的制造工艺。具体内容及该诉讼对公司的影响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57)。 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诉讼相关文书需要按照海牙公约的条款由中国

司法部通过本地法院附带中文版本予以送达。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美国特拉华联邦地方法院民事诉讼传票及关于专利侵权的起诉状。原告在起诉状中主要诉讼请求如下:

1、判决确认Glanbia、Prinova和永安药业侵犯了第258号专利、第778号专利、第265号专利、第755号专利以及第183号专利。

2、判令Glanbia、Prinova和永安药业支付损害赔偿金,以补偿Vitaworks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但是在任何情况下,该损害赔偿金的金额不得少于

Glanbia、Prinova和永安药业因使用发明而应支付的合理许可使用费,以及利息和费用。

3、由于Glanbia、Prinova和永安药业过去和现在的有意和故意侵权行为,判令其支付三倍损害赔偿金,最高金额为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第35章第284条认定或估定的侵权所涉数额的三倍。

4、发布一项禁令,以禁止其侵犯第258号专利、第778号专利、第265号专利、第755号专利以及第183号专利。

5、宣告本案属于《美国联邦法典》第35章第285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并判给因该本案诉讼产生的合理的律师费、费用和支出。

6、法院认为公正、适当的其他救济。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已聘请美国律师事务所全力做好应诉事宜,积极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害。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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