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一年期《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设备加工及制造业务,为公司生产设备的良好运行提供了保障,并保护了制造安装过程中的专利或非专利秘密。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交易。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往合作情况良好,本次关联交易能够继续为公司提供满足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研发及委托加工服务,并为公司提供项目使用的相应设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关联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交易。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