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1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9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事务所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金华 | 2005年 | 2004年 | 2012年 | 2021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刘睿翔 | 2019年 | 2013年 | 2019年 | 2020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崔松 | 2003年 | 2002年 | 2013年 | 2021年 |
(1)项目合伙人执业经历:
金华,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睿翔,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13年起专职就职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IPO等证券类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8年,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崔松,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和管理咨询等方面工作,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8年,2013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处分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 | 2021年 | 增减% | |
收费金额(万元) | 35.00 | 35.00 | -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自2018年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客观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鉴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事务所自2018年7月5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事务所在从事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该聘请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