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收购潜江市富阳化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极氢能源”) 60%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600万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极氢能源的新进股东。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购潜江中极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进展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同意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继续合作,向其销售产品,并签署了《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勇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