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张冰,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运动生理学专业,博士学历,清华大学体育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副主任,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管理及高水平体育代表队医务监督、机能检测评定、功能训练、运动损 伤治疗与康复。在 SCI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00 余篇,专著译著教材 12 部,专利 9 项。曾任教于西北师范大学体育系,现任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主任。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议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冰 | 8 | 1 | 7 | 0 | 0 | 否 | 1 |
本人恪守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会前传来的相关资料,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就会议议案内容进行了解,充分获取作出决策判断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5次,未有发生缺席情况,主要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参与年报沟通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并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注重细节,确保各关键环节都符合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便于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关注深交所互
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了解股东诉求和建议。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定期查阅公司公告的相关内容,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专门培训课程以及上市公司协会等专业机构提供的各类专项主题培训,不断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和风险责任意识,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各项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汇报,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同时,本人积极主动采取多途径,如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经验,提出建议化意见。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日。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系,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在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够及时提供财务报告、重大事项资料、内部审计情况等相关会议资料,对本人关注的问题能够详实的进行解答,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有力支持。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协助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隐瞒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为本人履职良好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前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召开董事会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提名董事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21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对修订后的制度进行了审查,认为新修订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公司通过完善公司现行的薪酬体系,强化对管理层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客观独立、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按时出席各项会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责任与义务。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冰2025年 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