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002363)_公司公告_隆基机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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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机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张志勇)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亲自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2.14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3.29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同意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8.29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241、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1.2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注重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地调研,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对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以增进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张志勇

电子邮箱:zhangzhiyong@foundry.com.cn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各位股东审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志勇2023年4月10日

(徐志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亲自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2.14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3.29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同意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8.29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241、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1.2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公众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注重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地调研,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对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以增进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徐志刚

电子邮箱:lawyerxzg@163.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各位股东审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志刚

2023年4月10日

(潘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亲自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2.14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3.29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同意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8.29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0.241、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1.2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公众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注重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地调研,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对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以增进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潘敏

电子邮箱:583837825@qq.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各位股东审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潘敏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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