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3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7,828,301元减少为416,895,301元。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1:30、14:00-18:00
2、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3、联系人:刘建
4、联系电话:0535-8881898
5、电子邮箱:liujian@longjigroup.cn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