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