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85,727.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431,444.9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润为-2,860,844,258.2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44,913,994.29元。
因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 |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685,727.66 | -47,203,491.77 | -61,681,255.07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60,844,258.24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644,913,994.29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0,856,824.8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四、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