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_公司公告_顺丰控股: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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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现金分红(不含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比例从2023年度的35%提升至40%。

2、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85亿元,连同已派发约人民币19.18亿元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41.04亿元(不含已派发约人民币47.95亿元的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40%。

3、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公司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全年业绩实现稳健增长。2024年11月27日,公司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快递物流行业的首家“A+H”上市公司,公司的发展迈入新的篇章。

为更好地回馈广大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现金分红(不含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比例从2023年度的35%提升至40%。现将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031,094千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2,352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991,294千元,扣除2024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人民币9,602,792千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187,244千元。

3、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85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4、2024年11月,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及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67.14亿元,连同本次拟派发的末期现金分红金额,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88.99亿元。其中,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和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41.0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40%,现金分红比例在2023年度35%的基础上稳步提高。

2024年公司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人民币35.76亿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合计预计约为人民币124.7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123%。

5、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元支付,汇率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平均中间价折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 (2024年)上年度 (2023年)上上年度 (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千元)8,899,0072,889,2091,213,616
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千元)3,575,5450394,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10,170,4278,234,4936,173,7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千元)39,140,2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千元)8,187,24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千元)13,001,8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千元)3,970,53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人民币千元)8,192,8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千元)16,972,370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预计金额。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13,001,832千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

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889,273千元、人民币19,955,566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63%、9.33%,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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