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002348)_公司公告_关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恩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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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恩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2

杨旭恩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121 号

杨旭恩:

你作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你的配偶陈文丹于2021年6月2日、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高乐股份股票470.48万股,成交金额1,484.87万元;于6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高乐股份股票20万股,成交金额59.8万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你作为高乐股份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督促你的配偶合规交易高乐股份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股票买卖行为,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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