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充分沟通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慈文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专业投资机构江西华章凯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一支契约型私募基金凯风兴赣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事项,公司确认此事项的必要性、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我们予以认同。我们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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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林敬伟、陈大鹏、杜云波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