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马中骏先生转交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2021)浙01 民初2019 号”《民事裁定书》,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马中骏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原因 |
马中骏 | 系持股5%以上股东,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399,207 | 0.91% | 0.08% | 2021- 08-26 | 2024- 08-25 | 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司法 冻结 |
马中骏 | 10,000,000 | 22.78% | 2.11% | 2021- 08-26 | 2024- 08-25 | 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司法 再冻结 | |
合计 | 10,399,207 | 23.69% | 2.19% |
备注:马中骏先生上述所持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质押期限自2020 年 4 月17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关于马中骏先生股份质押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2020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是原告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马中骏合同纠纷,杭州中院裁定冻结马中骏先生上述股份。马中骏先生正在和原告沟通协商
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中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累计被冻结 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马中骏 | 43,892,974 | 9.24% | 10,399,207 | 23.69% | 2.19% |
三、其他说明
马中骏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院《民事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