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7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中骏先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8,524,167股股份中的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已完成过户;至此,上述8,524,167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马中骏先生本次1,000,000股股份过户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章投资”)权益变动已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10时至2025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对马中骏先生所持公司的8,524,167股股份,分8个标的公开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的8个标的,分别由佟亮等竞买人竞价成功。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与解除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部分股
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马中骏先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8,524,167股股份中的7,524,167股股份已完成过户。本次过户后,马中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因其将持有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华章投资行使,导致华章投资拥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相应减少至128,32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2%。本次过户后,马中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均为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马中骏先生上述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8,524,167股股份中的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已完成过户;至此,上述8,524,167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马中骏先生本次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过户前 | 本次过户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马中骏 | 33,100,000 | 6.97% | 32,100,000 | 6.76% |
上述1,000,000股过户股份一并解除质押及司法再冻结状态,解除前,质权人及冻结申请执行人均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本次过户后,马中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其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1.马中骏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马中骏 | 32,100,000 | 6.76% | 32,100,000 | 100.00% | 6.76% | 32,100,000 | 100.00% | 0 | 0.00% |
2.马中骏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均为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 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 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马中骏 | 32,100,000 | 6.76% | 32,100,000 | - | 100.00% | 6.76% |
3.马中骏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 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马中骏 | 32,100,000 | 6.76% | 35,969,600 | - | 112.05% | 7.57% |
四、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因马中骏先生将其持有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华章投资行使(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马中骏先生上述权益变动导致华章投资拥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减少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马中骏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架松******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28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6月13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马中骏先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8,524,167股股份中的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完成过户;因其将持有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华章投资行使,导致华章投资拥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相应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
股票简称 | 慈文传媒 | 股票代码 | 002343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指华章投资)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股数(股) | 权益变动比例 | |||||
A股 | 司法拍卖过户 | 1,000,000 | 0.21% | |||||
合计 | 1,000,000 | 0.2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司法拍卖过户 ? 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中骏先生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章投资拥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及比例相应减少。)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1)持股5%以上股东马中骏先生持有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33,100,000 | 6.97% | 32,100,000 | 6.7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100,000 | 6.97% | 32,100,000 | 6.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2)公司控股股东华章投资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拥有表决权股份 | 本次变动后拥有表决权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8,327,379 | 27.02% | 127,327,379 | 26.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8,327,379 | 27.02% | 127,327,379 | 26.8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章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5,22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5%,包含在上述拥有表决权股份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未发生变动。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五、其他相关说明
1.马中骏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华章投资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获悉上述竞买人之间以及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款“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
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及第十五条第二款“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之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