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_公司公告_皖通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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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涛,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2024年度发生的担保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御和控制作用,有效保

障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八)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始终保持独立性,积极列席并监督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以确保各项事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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