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72,271.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445,099.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13,751,637.7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4,118,886.49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为保障日常经营、业务拓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4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6,353,752.9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672,271.06 | -33,997,049.54 | 31,639,345.5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13,751,637.7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4,118,886.4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353,752.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009,991.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353,752.9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要求,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27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应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能够保证未来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为保障日常经营、业务拓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