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_公司公告_普利特: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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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众华在2024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众华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及鉴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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