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_公司公告_普利特: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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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加快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公司”)在新能源业务板块钠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新能源事业部管理层和公司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电源”)拟与公司新能源事业部管理层和公司主要骨干员工共同投资设立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钠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共同快速推进公司钠离子电池业务的蓬勃发展。

本次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其中海四达电源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南通聚钠壹号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钠壹号”)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22%;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利超钠”)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11%。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与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构成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共同投资”)。其中,董事长周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其中监事邵祥胜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聚钠壹号

公司名称南通聚钠壹号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ECUB1E8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旭
注册资本400万元整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瑞章村(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内)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南通聚钠壹号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联企业。

2、普利超钠

公司名称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EDNNAE0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刚
注册资本200万元整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瑞章村(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内)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属于关联企业。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万元整,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权比例
1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1,200.0066.67%
2南通聚钠壹号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22.22%
3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11.11
合计1,800.00100%

3、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

合资公司主营业务为钠离子电池及电池组、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储能系统、电源设备、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产品和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分布式能源技术、产品和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缴付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整,各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现金出资。海四达电源出资1,200万元; 聚钠壹号出资400万元; 普利超钠出资200万元;。

3、合资公司的管理体系

合资公司在成立之初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海四达电源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设立监事一人,由海四达电源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聚钠壹号提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总经理有权组建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包括不限于销售总监、技术总监等核心高管。财务负责人将由海四达电源委派。

五、合资投资设立的目的及意义

在电池产业新技术加速迭代,钠电行业即将进入规模商业化的背景下,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升钠电业务的市场化竞争力、加快钠电业务的产业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四达电源与关联人将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推进业务快速蓬勃发展。

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旨在充分调动海四达电源管理层和钠电业务高管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供组织活力,加强公司竞争力,共同建立优质产能、快速与头部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海四达电源钠电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钠离子电池制造商。

六、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开展业务属于初创阶段,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管理和

经营风险。公司将利用管理经验和自身优势,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使此次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业务板块钠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新能源事业部管理层和公司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 4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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