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_公司公告_理工能科: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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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2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股票已于2021年9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7,000,000股。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结果,第一批股份解锁限售条件成就。 第一批股份解锁限售股份涉及激励对象55人,解锁股份数量为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根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审议结果,2022年智慧环保产业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8430.98万元,第一、第二解锁期扣非净利润累计数亦未达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1年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时,主要基于2018、2019和2020年的盈利规模和增速水平,并结合当期订单、未来订单增长以及对环保产业长期发展前景的乐观预期。考核方案以2020年智慧环保业务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至2024年4个考核年度按照年增长不低于20%为目标。经过全员努力,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顺利达成。

进入2022年以来,受公共卫生事件反复、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等预期外不利因素的影响,各级财政持续承压,环保产业的短期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2年预期内新增订单受相关因素影响未能全部落地、实施,环保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营业收入36,270.67万元,同比下滑19.44%,智慧环保产业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8,291.09万元,同比下滑25%,短期业绩承压。同时,行业内同类型上市公司业绩利润相较于2021年均出现了较大规模的下滑甚至亏损。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但仍未能达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面向2023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原设定的第三期、第四期业绩考核指标的经营判断已经出现重大变化、偏差,不符合环保产业现状和公司经营现状。

公司对环保产业长期发展仍然持乐观预期,为了保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效果,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以应对短期的外部形势冲击,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公司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

调整前调整后
第三个解锁期:以2020年公司智慧环保业务扣非净利润7924万元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4599万元。或第一、第二、第三解锁期扣非净利润累计不低于第三个解锁期:以2022年公司智慧环保业务扣非净利润8291万元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120万元。

37936万元。

37936万元。
第四个解锁期:以2020年公司智慧环保业务扣非净利润7924万元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6898万元。如果上述任一解锁期当年没有完成,但解锁期限内累计扣非净利润达到54834万元,亦视作全部完成。第四个解锁期:以2022年公司智慧环保业务扣非净利润8291万元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032万元。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考核达标解锁,则未解锁的权益可递延至下一个解锁期,在累计达到考核目标达标时解锁。若第四个解锁期仍未达到考核条件,则未达成考核条件的权益均不得对持有人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按照解锁日后股价择机出售后如果仍存在收益,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为限归还持有人。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后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考核达标解锁,则未达成考核条件的权益均不得对持有人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按照解锁日后股价择机出售后如果仍存在收益,以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为限归还持有人。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后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1年、2022年考核指标均不作调整,2023年、2024年考核指标按2022年智慧环保业务扣非净利润为基数每年复合增长10%进行调整,2023年、2024年考核指标删除累计考核指标数。本次调整充分考虑了考核指标调整的合规性及合理性,具体理由如下:

(1)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原草案”)第九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在本期持股计划期内公司经营的客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改制、重组、增减注册资本、重大投融资、重大对外担保、重大产权/股权变动以及影响主营业务的重大知识产权变动等情形),由董事会决议变更或者终止本期持股计划。”根据本事项调整

原因说明及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原草案实体及程序的规定。综合考虑外部形势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以2022年实际完成扣非净利润作为基数比2020年以来的复合增长数更具参考的实际意义,按照每年10%的增速兼顾可达性和挑战性,既符合短期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又符合公司发展预期,并达到激励效果。本次调整删除了第三个、第四个解锁期的累计数指标,未解锁的权益已不存在递延至下一个解锁期的可操作性,对递延条款进行修改符合实际情况。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面临的现实压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助于在严峻的外部形势冲击下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面临的现实压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部分指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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