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_公司公告_理工能科: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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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6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2-03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的公告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第二期回购库存股已届到期日,结合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拟将该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为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的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概况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

截至2019年7月6日,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48,5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3.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1,555,130.18元(含交易费用)。

(2)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全部第二期回购库存股5,348,579股尚未使用。按相关规定,第二期回购库存股在2022年7月6日满三年应当转让或注销。

(3)回购股份剩余情况

截至目前,第二期回购剩余库存股5,348,579股。

二、本次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的内容

公司拟对第二期回购剩余库存股5,348,57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前:“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

三、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情况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拟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5,348,579股(占公司总股本1.39%),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的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调整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0,578,291.005.3520,578,291.005.43
高管锁定股20,578,291.005.3520,578,291.005.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3,918,258.0094.65358,569,679.0094.57
三、总股本384,496,549.00100.00379,147,970.00100.00

六、董事会意见

鉴于全部第二期回购库存股5,348,579股尚未使用,按相关规定,第二期回购库存股在2022年7月6日满三年应当转让或注销,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5,348,579股,占公司总股本1.39%,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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