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代码:002322 |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 公告编号:2022-019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关于对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652,020元认购参股公司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农商行”)新增注册资本10,017,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652,020元认购参股公司北仑农商行新增注册资本10,017,000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仑农商行持股数由3,339万股增至4,340.7万股。
2、本次交易需于2022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Ningbo Beilu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宝山路69号(凤凰国际商务广场)1幢69号、
63号(凤凰国际商务广场)1幢(2-26层)法定代表人:刘永红注册资本:626,171,400.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144292356K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780H233020001公司设立日期:1998年02月13日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所处行业属于“J金融业—J66货币金融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J66货币金融服务—J6620货币银行服务”。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经营情况:北仑农商银行于2018年11月完成农商行改制,目前全行在职人员603人左右,下辖1家营业部、16家支行、28个分理处,行总部设有15个部室,是北仑区内机构网点最多、覆盖区域最广泛,服务人群最广的金融机构。至2021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309.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37.96亿元,存贷款规模均居全区银行机构第一。2021年,北仑农商行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省工商联联合开展的“万家民企评银行”活动中,荣登2020年度浙江省“民企最满意银行”县级机构榜单,是北仑唯一上榜的金融机构。被中国金融工会授予“新时代金融职工讲习堂”称号。荣获宁波市2021年融资畅通“服务创新集体”。2021年,北仑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通报中,制造业贷款增量、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新拓展普惠小微首贷户户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量、民营企业贷款增量等五项指标均位列全区第一,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指标位列全区第二。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前,北仑农商行股本总额为62,617.14万股,股东总数1,762户,其中:法人股东持32,383.08万股,占51.72%;自然人股东持30,234.06万
股,占48.28%。前五大股东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宁波市江东现代家园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 6211.62 | 9.92% | 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
2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39 | 5.33% | 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
3 | 宁波明润瑞达有限公司 | 3339 | 5.33% | 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
4 | 宁波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84.56 | 3.65% | 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
5 | 宁波市北仑新港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 1575 | 2.52% | 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
合 计 | 16749.18 | 26.75% |
以下是预计增资扩股前后股权变化情况:
预计增资扩股前后股权结构情况(单位:万股) | ||||
股东类别 | 增资扩股前结构 | 增资扩股后结构 |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
法人股 | 32,383.08 | 51.72% | 42,098.00 | 51.72% |
社会自然人股 | 18,933.75 | 30.24% | 24,613.87 | 30.24% |
职工自然人股 | 11,300.31 | 18.04% | 14,690.41 | 18.04% |
合计 | 62,617.14 | 100.00% | 81,402.28 | 100.00% |
上表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情况为所有股东全额申购(全部按照封顶原股份数的30%进行扩股)后的预计情况,具体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北仑农商行将确保企业法人股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0%,本行职工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0%。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末 | 2022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元) | 35,790,268,838.94 | 41,544,047,395.54 |
负债总额(元) | 33,766,846,985.70 | 39,467,503,914.27 |
净资产(元) | 2,023,421,853.24 | 2,076,543,481.27 |
2021年度 | 2022年1-3月 | |
营业收入(元) | 734,836,621.13 | 193,862,232.69 |
净利润(元) | 235,338,115.23 | 56,743,662.91 |
4、北仑农商行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北仑农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监管部门和省农信联社关于股权和资本管理的相关规定,北仑农商行将通过向原股东以所持股份按不高于10:3比例自愿进行配股,合计募集股份不超过18,785.14万股,用于弥补北仑农商行资本。
2021年7月27日,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平评报字〔2021〕0584号)。以202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整体资产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为3.06元。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和发行风险的前提下,最终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06元/股。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1、签署主体
甲方: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待本次定向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在确定投资者后签订,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二)认购方式、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方式
投资者需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乙方应按照每股人民币
3.06元的价格(其中人民币1.00元用于增加甲方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人民币
2.06元计入甲方的资本公积)以货币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乙方定向发行的股份。
3、认购数量
乙方自愿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最终甲方同意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应当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在不违反甲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4、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协议生效之后,按照甲方缴款通知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款足额缴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5、资金来源
乙方保证本次股票认购的资金系乙方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
(三)自愿限售安排
乙方自愿接受限售安排:乙方自认购新股后的持股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本次认购的股权,如被认定为甲方主要股东(含本次认购新股后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股东),乙方自其认购新股后的持股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本次认购的股权;如果相关监管部门现有及未来的其他文件对股份转让的时间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乙方需同时遵守该规定。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乙方若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则由本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并在下列条件得到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本次定向募股方案已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并获得批准、形成有效决议;
(2)甲方定向募股方案涉及的银保监审批事项获得核准;
(3)甲方定向募股方案涉及证监会审批事项获得核准;
(4)甲方定向募股方案获得具有审核批准权力的监管机构的其他必要批准(如需)。
如上述条件存在任意一条未实现,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缴存认购资金,甲方负责退还,退还前不计利息。
(五)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前述协议生效先决条件外,无任何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六)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通知要求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在收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则有权终止本协议。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书其他约定寻求相关的救济或赔偿。
若乙方未取得入股资格或资格被取消,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入股资格,或要求乙方将所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指定股东。若乙方对其签署的承诺书中的相关内容存在欺瞒,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入股资格,或要求乙方及其关联方将所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指定股东。
(七)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资金来源、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
(1)满足资本充足率和MPA刚性约束的要求。《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2012〕1号)等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限有明确要求,同时,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中对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进行刚性考核。实施增资扩股可同时提升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两项指标,为实现北仑农商行未来3年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全面助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和提升金融服务的要求。北仑农商行位于宁波舟山港主港区所在地—北仑,北仑区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
试验区宁波片区核心区的承载区。北仑农商行将肩负起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责任,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以金融创新为突破口,全面助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本次增资扩股将进一步提高北仑农商行市场竞争能力、金融服务水平和综合抗风险能力,提升市场对北仑农商行的发展信心,扩大本行的发展空间。
2、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3、存在风险
本次增资价格合理,风险较少,能提高公司的综合价值;本次交易将使用自有资金,会使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公司已根据持股比例取得北仑农商行董事席位一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宁波北仑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5.33%或以上的股份,稳定在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有利于公司参与北仑农商行的经营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当前主业的发展构成重大影响。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仑农商行本次定向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及宁波银保监局的核准。
公司维持银行股权的持股比例将有助于未来融资工作开展,从而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北仑农商行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分红为417.38万元、500.85万元、500.85万元,本次增资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有助于公司积累在金融领域的管理和投资经验,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5、其他说明
北仑农商行本次定向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及宁波银保监局的核准。
六、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未来北仑农商行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