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002321)_公司公告_华英农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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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叶金鹏,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2月至2017年8月在中国农机院食品机械研究所(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从事科研及科技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农机院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人长期从事食品机械研究、畜禽产品加工工艺及装备研究、行业标准制定以及食品加工工程设计工作。主持和参与制定了多项农业部行业标准;主持和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部(委)食品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项目;主持和参与承担了大中型畜禽加工工程50多项。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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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会议上,本人基于掌握的情况,从专业出发,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参与决策。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召集并主持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也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本人按照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的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认真研究,积极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协助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外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单独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有关管理层对公司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等方面情况的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度,本人赴山东菏泽、安徽宣城、江西丰城等基地进行现场调研,实地考察了外部子公司的运营及生产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了有关建议。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渠道,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安排现场调研等,保障了本

人职权的有效行使。同时还安排本人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地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从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所需,本人认真审阅了所有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帮助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本人同意聘任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5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

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叶金鹏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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