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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尽管油墨行业在环保政策推动下长期保持绿色转型发展趋势,但受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终端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呈现出阶段性结构性产能过剩的特征,短期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油墨业务面临毛利率下滑压力,整体盈利能力有所减弱。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积极应对内外部压力,围绕“市场驱动、技术引领、效率优先”的经营思路,统筹推进各项核心经营工作。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持续挖掘新兴市场与重点客户合作机会;加快技术创新与产品结构优化步伐,聚焦高性能、环保型油墨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落地;持续推进生产工艺改进与设备升级,提升生产效率与交付能力;同时加强成本管控与资源协同,推进精益管理与流程优化,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上述举措有效支撑了主营业务在不利市场环境下的稳健运行,为公司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440,213.83元,同比增长3.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20,005.59元,同比下降777.57%。公司亏损主要原因包括:(1)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调整以及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油墨业务毛利率下降;(2)销售规模扩大带动销售费用上升;(3)互联网广告业务及投资业务出现亏损。

(一)油墨制造业务

1、市场营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市场导向,深化客户管理与渠道建设,提升整体市场拓展能力。公司通过多元化营销渠道积极开拓新客户,加深与现有客户的沟通合作,精准把握客户需求,强化售前售后服务能力。营销模式方面,公司灵活采用直销与代理并行的方式,有效扩大市场覆盖面与客户群体,提升整体销售规模。在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下,公司依托品牌影响力和差异化产品优势,实施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市场策略,重点围绕中高端凹印油墨产品定位,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客户黏性。与此同时,公司加强市场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与市场响应效率,为营销工作的可持续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2、生产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品质优先、交付及时、降本增效、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稳步推进生产各环节的组织与优化,确保年度任务的顺利达成。公司生产体系运行平稳,产线负荷合理,能有效保障客户订单按时交付,交付及时率保持高水平,库存结构进一步优化。

为保障生产安全与设备运行效率,公司组织开展了设备安全整改、设备检查与技改升级等专项工作,设备完好率及维修质量显著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运行良好,涵盖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等全流程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此外,公司积极推动各子公司生产车间的技改优化,包括技改方案设计、仓储布局调整、生产工艺优化及人员培训等,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与管理水平,增强整体交付能力与客户服务保障能力。

3、技术研发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研发理念,围绕现有产品优化与新产品开发双线并进,不断夯实技术基础,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技术中心在维持重点客户供货的同时,持续推进常规产品的性能优化与适配性提升,满足客户在大批量订单中的稳定性与一致性要求。

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聚焦PVC标签水性油墨、水性复合油墨、特殊效果油

墨等多个细分技术方向,持续推动产品结构升级与绿色环保产品布局。其中,水性色墨WZ01、WZ04系列、背涂树脂、棱镜树脂、丝印雪花油墨、UV防水雾光油、GP08蒸煮通用型复合油墨等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GW18水性蒸煮通用型复合油墨已进入稳定试产阶段,并获得客户积极反馈。多个新产品已实现小批量生产或稳定供应,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体系,增强客户粘性与市场覆盖力。

公司通过技术中心的持续投入与多部门协同机制,不断完善产品开发、试产验证、批量供货的闭环流程,提升从研发到市场转化的效率,为公司产品差异化战略和中长期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二)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8,836.80元,同比下降60.42%;实现净利润为-2,935,299.63元,业务继续处于亏损状态。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放缓以及行业监管趋严、媒介结构调整、流量红利趋于饱和等因素影响,互联网广告行业竞争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广告主投放策略趋于保守,公司该业务整体发展受到较大冲击。公司互联网广告业务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主要大客户受到市场环境下行及其自身人员调整、代理权变动等影响,订单量显著下降,间接影响公司营收;二是公司核心营销人员流失,造成部分客户资源流失;三是公司在新客户开发及后续产品推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营销支持与产品协同,市场拓展难度加大,资源配置效率不足。

鉴于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近年来持续亏损,整体盈利能力较弱,为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营业务、提升运营效率,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了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该项交易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能,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增强主业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战略安排。

二、重大事项说明

(1)关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优悦美晟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分别经2023年5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决定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2024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28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对象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2024年10月29日,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缴纳认购款项。 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并披露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于2024年11月18日上市。

三、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三会”及经营层等各项职责,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构建了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企业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实现有效治理。

四、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今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9次会议,全部董事均以通讯或现场或通讯加现场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并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次董事会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次数审议议案
2024年1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参股公司减资及股转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3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3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时间会议次数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议案》
《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8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9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9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024年12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及住所表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2024年1月22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参股公司减资及股转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3月22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5月22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2月27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及住所表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进行重点关注,就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经营汇报及年报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与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的沟通,对公司年报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责任与义务,有效督促公司规范治理结构。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在涉及公司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等事项,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充分地表达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支持和专业意见。独立董事积极走访公司及子公司,实地考察公司运营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为公司建设发展提供宝贵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独立董事参加监管机构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法规制度,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张踩峰女士、何素英女士、吴遵杰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文件以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方面

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度,认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各类公告文件共计124份,并选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所有投资者公正、公平、及时地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媒体采访和投资者接待中违规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因市场质疑而进行澄清或说明的事项。公司将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电话通讯、线上互动平台、召

开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与投资者、投资机构的沟通交流活动,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解答,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深交所举办集团投资者交流活动,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线上交流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答复,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基本面与长期价值,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及时披露投资者活动关系表;公司不定期登陆互动易平台,查阅投资者线上提问,及时回复解答疑惑;公司长期设置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接听投资者来电,为公司与投资者直接沟通提供便利,能够解答投资者疑问、收集投资者建议、回应投资者诉求。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广大中小投资者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及制度要求,在信息披露平台上及时公告公司相关信息,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重要进展情况,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投资认可和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2025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市场发展趋势及监管政策要求,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法律法规以及规定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内部治理水平。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持续发挥核心作用,将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企业经营运作,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经营目标,谋求新的业绩增长点,改善企业经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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