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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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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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或“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该事宜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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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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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均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次;项目签字会计师钟敏、质量控制复核人康清丽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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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华兴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众华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度,众华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众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与众华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所、华兴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华兴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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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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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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