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Zho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Ltd.)(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3年7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董事: | |||||
陈永红 | 张玉冲 | 龙春华 | |||
赵希平 | 单鹏安 | 谭 文 | |||
林瑞超 | 吴清功 | 牟小容 |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38,969,401股
(二)发行价格:15.36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8,569,999.36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90,196,970.3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8,969,401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7月5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6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 9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9
(五)发行数量 ...... 1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0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0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2
(十)发行对象 ...... 12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21
(十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22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2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3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4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5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5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7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0
九、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 ...... 30
(二)查阅地点 ...... 31
(三)查询时间 ...... 31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 | 指 | 内容 |
众生药业/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上市公告书 | 指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众生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行为 |
董事会 | 指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募集资金 | 指 |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
A股 | 指 |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6月7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验资机构 | 指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Guangdong Zho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Ltd. |
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31日 |
上市日期 | 2009年12月11日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代码 | 002317.SZ |
股票简称 | 众生药业 |
发行前注册资本 | 814,431,076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永红 |
董事会秘书 | 杨威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
联系电话 | 0769-86188130 |
联系传真 | 0769-8618808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281801356U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糖浆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溶液剂(口服),滴鼻剂,滴眼剂,喷雾剂,冻干粉针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药品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所属行业 | C27 医药制造业 |
主营业务 | 医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7月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7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2月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3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4月28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6月9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598,569,999.36元,发行股数为38,969,401股。
截至2023年6月14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2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众华会计师2023年6月16日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8号),截至2023年6月14日,华泰联合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598,569,999.36元。
2023年6月15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众生药业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众华会计师2023年6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众生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969,401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373,028.97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196,970.3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8,969,40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51,227,569.39元。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15.36元/股,发行股数38,969,401股,募集资金总额598,569,999.36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12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价格 (元/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月) |
1 | 叶锦添 | 15.36 | 2,604,166 | 39,999,989.76 | 6 |
2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3 | UBS AG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1,951,822 | 29,979,985.92 | 6 |
5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2,026,698 | 31,130,081.28 | 6 |
6 | 吕良丰 | 15.36 | 2,604,166 | 39,999,989.76 | 6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3,776,041 | 57,999,989.76 | 6 |
8 | 冯汝洁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9 | 欧俊华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10 | 金信金富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11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17,022,135 | 261,459,993.60 | 6 |
12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15.36 | 2,473,958 | 37,999,994.88 | 6 |
合计 | 38,969,401 | 598,569,999.36 | - |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6月7日,发行底价为15.25元/股。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15.36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的80%,即不低于15.25元/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募集金额上限59,857.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15.25元/股”所计算的股数,即39,250,491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38,969,401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9,857.00万元。
经众华会计师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发行费用内容 | 不含税金额(元) |
承销、保荐费用
承销、保荐费用 | 6,509,433.97 |
会计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 424,528.30 |
律师费用
律师费用 | 1,132,075.47 |
印花税费
印花税费 | 147,586.14 |
登记托管费
登记托管费 | 36,763.58 |
印刷费用
印刷费用 | 122,641.51 |
合计
合计 | 8,373,028.97 |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4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2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众华会计师2023年6月16日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8号),截至2023年6月14日,华泰联合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598,569,999.36元。2023年6月15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众生药业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众华会计师2023年6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众生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969,401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373,028.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196,970.3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8,969,40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51,227,569.39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东莞石龙支行 | 8110901013901618800 | 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肇庆四会支行 | 8110901011401621242 | 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 | 44303501040007420 | 抗肿瘤药研发项目 |
广东众生药业股 | 中国农业银行股 | 44302001040031240 | 数字化平台升级 |
份有限公司 | 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 | 建设项目 |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东莞石龙支行 | 811090101300161879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3年6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叶锦添
身份证号: 4419001981********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聚龙湾花园1343号
认购数量:2,604,166股
限售期:6个月
(2)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安民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认购数量:1,302,083股限售期:6个月
(3)UBS AG
企业名称:UBS AG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认购数量:1,302,083股限售期: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福祥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951,822股限售期:6个月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明辉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026,698股限售期:6个月
(6)吕良丰
身份证号:4600281962********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盐灶博义村6号A1-1号认购数量:2,604,166股限售期: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林惠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3,776,041股限售期:6个月
(8)冯汝洁
身份证号:4405271967********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址镇城东商贸城1475号认购数量:1,302,083股限售期:6个月
(9)欧俊华
身份证号:4405081974********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兴富路45号认购数量:1,302,083股限售期:6个月
(10)金信金富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金信期货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6层注册资本:18,03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罗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1,302,083股
限售期:6个月
(1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注册资本:13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小青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7,022,135股限售期:6个月
(12)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QF2013ASF216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注册资本:50,000,000港币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阎峰认购数量:2,473,958股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众生药业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
3、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情况
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1)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6月9日9:00-12:00,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共收到13个认购对象提交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3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1 | 吕良丰 | 16.00 | 2,000 | 是 | 是 |
15.60 | 4,000 | ||||
2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50 | 2,000 | 是 | 是 |
3 | 叶锦添 | 17.15 | 4,000 | 是 | 是 |
4 | 欧俊华 | 15.80 | 2,000 | 是 | 是 |
5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6 | 2,190 | 无需 | 是 |
15.66 | 2,530 | ||||
15.36 | 4,130 | ||||
6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50 | 26,146 | 无需 | 是 |
15.25 | 51,784 | ||||
7 | 冯汝洁 | 15.88 | 2,000 | 是 | 是 |
8 | UBS AG | 16.38 | 2,000 | 无需 | 是 |
15.26 | 3,000 | ||||
9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1 | 19,970 | 无需 | 是 |
1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98 | 3,500 | 无需 | 是 |
15.65 | 5,800 | ||||
15.26 | 12,540 | ||||
11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15.43 | 3,800 | 无需 | 是 |
15.25 | 3,800 |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9 | 2,178 | 无需 | 是 |
15.49 | 2,998 | ||||
15.29 | 5,582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13 | 金信金富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5.58 | 2,000 | 是 | 是 |
(2)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申购价格在15.36元/股及以上的12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2名,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8,969,401股,募集资金总额598,569,999.36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限售期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价格 (元/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月) |
1 | 叶锦添 | 15.36 | 2,604,166 | 39,999,989.76 | 6 |
2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3 | UBS AG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1,951,822 | 29,979,985.92 | 6 |
5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2,026,698 | 31,130,081.28 | 6 |
6 | 吕良丰 | 15.36 | 2,604,166 | 39,999,989.76 | 6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3,776,041 | 57,999,989.76 | 6 |
8 | 冯汝洁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9 | 欧俊华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10 | 金信金富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5.36 | 1,302,083 | 19,999,994.88 | 6 |
11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36 | 17,022,135 | 261,459,993.60 | 6 |
12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15.36 | 2,473,958 | 37,999,994.88 | 6 |
合计 | 38,969,401 | 598,569,999.36 | - |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6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众生药业;证券代码为:002317;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7月5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2位获配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月5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万股) | ||||
张玉冲 | 9,264.05 | 11.37% | 质押 | 1,916.00 | 境内自然人 |
张玉立 | 9,264.05 | 11.37% | 质押 | 1,237.00 | 境内自然人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2,100.00 | 2.58% | - |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65.63 | 2.17% | - | - | 境外法人 |
龙超峰 | 1,420.00 | 1.74% | - | - | 境内自然人 |
陈永红 | 1,350.00 | 1.66% | - | - | 境内自然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5.27 | 1.36% | - |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李煜坚 | 800.00 | 0.98% | - | - | 境内自然人 |
赵希平 | 777.00 | 0.95% | - | -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2.57 | 0.90% | - |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合计 | 28,578.57 | 35.08% | - | 3,153.00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万股) | ||||
张玉冲 | 9,264.05 | 10.86% | 质押 | 1,916.00 | 境内自然人 |
张玉立 | 9,264.05 | 10.86% | 质押 | 1,237.00 | 境内自然人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2,452.67 | 2.87% | - |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龙超峰 | 1,420.00 | 1.66% | - | - | 境内自然人 |
陈永红 | 1,350.00 | 1.58% | - | -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医药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 | 887.47 | 1.04% | - |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万股) | ||||
投资基金 | |||||
李煜坚 | 800.00 | 0.94% | - | - | 境内自然人 |
赵希平 | 777.00 | 0.91% | - | - | 境内自然人 |
叶惠棠 | 766.23 | 0.90% | - | -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05.73 | 0.83% | - | - | 境外法人 |
合计 | 27,687.19 | 32.45% | - | 3,153.00 | - |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8,969,40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3年6月8日) | 本次发行后 (截至2023年6月26日)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7,640,605 | 86.89% | 722,799,805 | 84.7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790,471 | 13.11% | 130,600,672 | 15.30% |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 814,431,076 | 100.00% | 853,400,477 | 100.00% |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本次发行导致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陈永红 | 董事长、总裁 | 13,500,000 | 1.6576% | 13,500,000 | 1.5819% |
张玉冲 |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 92,640,500 | 11.3749% | 92,640,500 | 10.8555% |
赵希平 | 董事、副总裁 | 7,770,000 | 0.9540% | 7,770,000 | 0.9105% |
龙春华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3,603,862 | 0.4425% | 3,603,862 | 0.4223% |
单鹏安 | 董事 | - | - | - | - |
谭文 | 董事 | - | - | - | - |
牟小容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林瑞超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吴清功 | 独立董事 | - | - | - | - |
罗日康 | 监事会主席 | 10,000 | 0.0012% | 10,000 | 0.0012% |
谭珍友 | 监事 | - | - | - | - |
李素贤 | 监事 | 24,000 | 0.0029% | 24,000 | 0.0028% |
刘霜 | 副总裁 | - | - | - | - |
杨威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类别 | 发行前(元/股) | 发行后(元/股) | ||
2022年度/ 2022年末 | 2021年度/ 2021年末 | 2022年度/ 2022年末 | 2021年度/ 2021年末 | |
基本每股收益 | 0.40 | 0.35 | 0.38 | 0.33 |
每股净资产 | 4.55 | 4.27 | 5.03 | 4.76 |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3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574,714.48 | 577,528.45 | 490,198.09 | 477,607.86 |
负债总计 | 178,182.52 | 195,882.04 | 136,384.09 | 114,959.0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6,531.97 | 381,646.41 | 353,814.00 | 362,648.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9,593.58 | 370,274.00 | 347,565.27 | 352,497.72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74,676.52 | 267,615.16 | 242,909.55 | 189,582.36 |
利润总额 | 16,153.62 | 36,830.21 | 30,947.81 | -34,527.15 |
净利润 | 13,804.71 | 31,534.84 | 27,467.01 | -43,442.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937.62 | 32,205.03 | 27,763.11 | -42,660.67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802.71 | 30,041.86 | 29,962.08 | -62,870.34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89.50 | 6,306.98 | 62,276.63 | 13,893.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56.62 | -52,672.65 | -68,482.80 | 20,378.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1.59 | 35,760.42 | -24,435.61 | 15,938.9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76.90 | -10,289.68 | -30,724.82 | 50,250.01 |
4、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3年 3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3.37 | 2.92 | 5.10 | 3.82 |
速动比率(倍) | 2.89 | 2.48 | 4.23 | 3.3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1.76% | 23.36% | 20.80% | 26.4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1.00% | 33.92% | 27.82% | 24.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 | 4.66 | 4.55 | 4.27 | 4.33 |
项目 | 2023年1-3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41 | 5.38 | 5.42 | 3.55 |
存货周转率(次) | 0.60 | 2.02 | 1.88 | 1.69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13 | 0.50 | 0.50 | 0.3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43.92 | 11.28 | 9.51 | -23.2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18 | 0.08 | 0.76 | 0.17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6 | -0.13 | -0.38 | 0.62 |
注: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值;
(8)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77,607.86万元、490,198.09万元、577,528.45万元和574,714.48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14,959.04万元、136,384.09万元、195,882.04万元和178,182.52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
2、盈利能力分析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89,582.36万元、242,909.55万元、267,615.16万元及74,676.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2,660.67万元、27,763.11万元、32,205.03万元及13,937.62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2,870.34万元、29,962.08万元、30,041.86万元及12,802.71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为:(1)2020年医院门诊量明显下降,同时呼吸类及抗病毒产品在药房销售亦受到管控,公司呼吸类和抗病毒类产品等主要产品的销售出现明显下滑,进而导致销量和业绩下滑;(2)2020年,
发行人计提了8.45亿元的商誉减值,导致业绩大幅亏损。
3、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受公司经营业绩及获得或偿还银行贷款的影响,2020年受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11%,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下降;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回升28.13%,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上升;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下降
89.87%,主要是票据贴现业务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及股权投资相关,2020年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结构性存款金额增减变动以及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2021年、2022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认购银行大额存单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与公司股权融资、回购股权及获得或偿还银行贷款相关,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公司回购股份、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2022年因公司票据贴现增加,因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加。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江禹 |
保荐代表人: | 郑明欣、丁明明 |
项目协办人: | 高思源 |
项目组成员: | 董炜源、龙佳音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6层 |
电话: | 010-56839300 |
传真: | 010-56839400 |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颜克兵 |
经办律师: | 杨雪、楼文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9层、10层、13层、17层 |
电话: | 010-65219696 |
传真: | 010-88381869 |
(三)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陆士敏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文爱凤、李煜培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
电话: | 0755-82713869 |
传真: | 0755-82726271 |
(四)募集资金专户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陆士敏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文爱凤、李煜培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
电话: | 0755-82713869 |
传真: | 0755-82726271 |
(五)主承销商账户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陆士敏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文爱凤、李煜培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
电话: | 0755-82713869 |
传真: | 0755-82726271 |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书》及《广东众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
华泰联合证券指定郑明欣和丁明明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郑明欣: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英诺特IPO、康拓医疗IPO、凯普生物IPO、宏达电子IPO、海思科非公开发行、太安堂公司债项目等。
丁明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英诺特IPO、康拓医疗IPO、农业银行IPO、万东医疗非公开发行、海思科非公开发行、爱尔眼科非公开发行、常山药业非公开发行、兴业银行配股、建设银行配股、中信银行配股、美年健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爱尔眼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四川双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山西证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众生药业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