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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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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6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69人,代表股份265,048,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4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数为224,792,9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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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人,代表股份数为40,255,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2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54,267,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25%;反对10,702,8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81%;弃权7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8,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82%;反对10,702,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96%;弃权7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

1.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54,265,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16%;反对10,71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4%;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6,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39%;反对10,711,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54%;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1.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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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254,254,5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76%;反对10,722,0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3%;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5,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47%;反对10,722,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46%;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1.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65%;反对10,725,1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5%;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5,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02%;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1.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54,259,8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96%;反对10,778,6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7%;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1,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44%;反对10,77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78%;弃权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1.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54,262,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6%;反对10,705,8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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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3,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91%;反对10,705,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151%;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1.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54,267,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23%;反对10,688,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7%;弃权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78,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475%;反对10,688,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35%;弃权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

1.0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54,254,2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75%;反对10,721,2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0%;弃权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5,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42%;反对10,721,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31%;弃权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

1.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54,252,1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67%;反对10,718,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1%;弃权7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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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3,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203%;反对10,718,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86%;弃权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1.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65%;反对10,709,3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05%;弃权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09,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14%;弃权8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65%;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5%;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50%;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65%;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5%;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该项提案获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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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50%;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25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65%;反对10,721,6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2%;弃权7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06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91%;反对10,721,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39%;弃权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雪、楼文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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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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