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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强药业”)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4015095,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认定系先强药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先强药业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2年、2023年、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2年度先强药业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事项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