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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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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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923,07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8.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0,737,217.5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262,770.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31日到账,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31日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58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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