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众生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8

第 1页 共 1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前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于会前审慎、认真审议了相关材料后,对公司与龙超峰先生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龙超峰先生签署聘用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条件公平、合理,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助于公司研发战略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龙超峰先生签署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牟小容 林瑞超 吴清功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