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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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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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其参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79人调整为7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840,000股调整为5,780,000股。

除前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注:《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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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3月1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5.58元/股,向77名激励对象授予5,78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注:《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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