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_公司公告_众生药业: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时间:

众生药业: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第 1页 共 3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统筹安排公司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高资金流动性,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7.22%。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公司子公司将根据经营所需,在担保额度内申请担保,具体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未实际发生担保。在实际发生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对被担保人情况按法律法

第 2页 共 3页

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未实际发生担保,相关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由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子公司经营情况需要,符合集团结构化融资安排和资金使用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确保子公司提高资金流动性,推进经营业务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第 3页 共 3页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5%。公司及子公司除上述连带责任保证以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