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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强药业”)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7507,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并取得证书系先强药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先强药业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后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9年度先强药业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事项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