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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的融资风险及财务成本,同意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97,000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银行对于公司良好信用的认可。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是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融资提前做好融资渠道的准备,并不会实际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变化。公司将根据经营所需,在授信额度内提用实际额度,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5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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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42,000.00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 40,000.00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35,000.00 |
5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30,000.00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30,000.0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30,000.00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5,000.00 |
10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5,000.00 |
11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20,000.00 |
1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0,000.00 |
1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0,000.00 |
1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0,000.00 |
1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0,000.00 |
1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0,000.00 |
1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 20,000.00 |
18 |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步支行 | 20,000.00 |
合计 | 497,000.00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